2009年全國優(yōu)秀博士學位論文中英文摘要:唐宋之際敦煌民生宗教社會史研究
作者姓名:余欣
論文題目:唐宋之際敦煌民生宗教社會史研究
作者簡介:余欣,男,?1974年11月出生,2000年9月師從于北京大學榮新江教授,于2003年7月獲博士學位。
中文摘要
本論文是綜合運用敦煌文獻對唐宋之際敦煌民生宗教所進行的社會史研究。
作者仔細清理了宗教史、社會史研究的各種理論,提出“民生宗教”的概念,企圖以此為主要線索,從社會生活實際的層面,來詮釋唐宋之際敦煌民眾的信仰世界,揭示其豐富的內(nèi)涵。
在導論部分,作者在對國內(nèi)外有關社會史理論及民間宗教研究的通盤考察和重新檢討的基礎上提出了“民生宗教”的概念,并對這一概念的定義、內(nèi)涵和外沿進行了清晰的界定和深入的論證。
“民生宗教”,是對以往的民間宗教概念的細分化,指圍繞個人或家庭乃至某一地域的民生福祉而展開的信仰,尤其是與人的基本生存狀態(tài)與生命歷程相關聯(lián),包括思想與行為。其核心內(nèi)涵包括神靈體系、儀式活動、象征結構三個層面。與通常有關民間信仰研究的不同之處在于:不是僅僅考察民眾有什么樣的信仰,而是這些信仰如何作用于他們的生活方式和思維方式,進而探討作為意識形態(tài)和社會行動的信仰在國家政治、地域社會、利益集團、精英階層和普羅大眾之間的互動關系,重心落在宗教實踐層面。
第一章是關于敦煌的神靈信仰的專題研究。由于敦煌莫高窟的藝術遺存和藏經(jīng)洞文獻的主體是佛教及其相關內(nèi)容,似乎給人這樣一個印象:敦煌兆民的宗教信仰是純粹的佛教,敦煌是“佛教都市”。其實這是大大抹煞了敦煌宗教社會的豐富內(nèi)涵的簡單化概括。作者主張對于神靈體系的考察,只有潛入活生生的日常生活的內(nèi)部空間上下探賾,進而尋求其變遷的線索和動因,才有助于對中國民生宗教本質特征的更全面的理解。因此本章把問題點指向以下幾個關鍵:敦煌眾神的構成與等級秩序,以及造成這種復雜的格局的多元宗教的背景;宗教信仰作為庶民生存方式中不可或缺的組成部分,它的精神支配力和對生活質量和生活節(jié)奏的實際影響;諸神背后所潛藏的“政治幽靈”等等。
第一節(jié)通過對敦煌文獻中的散食文的性質及其內(nèi)容的分析,來揭示密教儀軌對敦煌諸神系譜的影響,力圖證明,散食文所展示的焰口施食儀式,不僅促進了各種信仰的交融,而且提供了一個整合的契機和用以實際操作的平臺。對以往過于強調(diào)神祇等級秩序是中國官僚體制的投射的觀點提出質疑,認為宗教本身所具有的整合功能其實是不能忽略的。同時還指出,敦煌出土的材料不僅表明密教在晚唐以降的敦煌社會具有強大的滲透力,彌補了焰口施食儀軌在唐宋之間的斷層,并且提供了許多非佛典的實施細節(jié),昭示了其在中國密教發(fā)展史上廣闊的研究前景。
第二節(jié)是關于一些在民眾生活中非?;钴S的小神的個案研究。作者發(fā)現(xiàn)崇拜對象是有選擇性的,決定選擇的標準是這些神是否具備民眾所訴求的功能以及神祗的神通是否足以滿足祈愿,換句話說,某些被認為是對生活和命運有著最直接的主宰能力的神鬼,而且又傳說是大有靈驗的,最容易得到民眾的祭拜。尤其是在神界的地位卑微,但在日常起居和生老病死方面卻舉足輕重的那一類小神,更值得探究。因此本節(jié)考察了灶神、社神、土地、城隍以及樹神,重點不在溯源,而是它們在庶民日常生活和情感世界中的位置和巨大的影響力。
第三節(jié)是對墓葬神煞的研究。作者重新校錄了上博48《后唐清泰四年(935)八月十九日曹元深等祭神文》,并以此為核心史料,結合大量考古材料和傳統(tǒng)文獻,對唐宋時代敦煌的墓葬神煞進行了考辨。然后在此基礎上揭示民生宗教的神靈信仰體系中這一組成部分的基本特征:墓葬神煞的“歷史延續(xù)性”遠遠超出松散型宗教中其他類別的神祇,佛教的“入侵”,道教的確立,改變的只是和地獄、天堂有關的信仰,墓葬領域則幾乎沒有觸動。
第四節(jié)是關于世俗政治與民生宗教關系的考察,竭力通過幾個典型的例證,來觀測政府權力與地方社會之間的“張力”:共同利益如何維護,集團利益如何爭奪,民眾和地方精英又扮演了什么樣的角色,各方又是怎樣把斗爭的焦點匯聚到宗教信仰上來的。例如通過三危山和金鞍山信仰處于不同歷史時期,在歸義軍政權主持的祭祀儀式中地位的升降,揭示一個相對獨立的地方政權如何借助對地域性神祇祭祀的控制,來體現(xiàn)它所企圖建立的政治理念并加以宣揚,從而為自身政權的合法性提供更充分的依據(jù)。這些官方行為本身自然反映了政治因素左右民生宗教的巨大能量,同時我們也注意到,相關文本出自不同的階層:統(tǒng)治者、御用文人以及普通民眾,表明這種適合相應時勢下為維護政治利益所必需的政治宣傳的實現(xiàn),并非完全依靠強制,而有賴于各階層的相互妥協(xié),甚至默契配合。由此可見,只要不牽涉根本性的利害,由兆民、文化精英、民間權威膠結而成的社會與政府之間就未必存在著二元對立關系,相反,他們認可當政者擁有調(diào)整神靈信仰的權力,并樂于接受或從中發(fā)揮作用,上達和下行的孔道是暢通的。而對慕容歸盈立廟事件的透析,則試圖呈現(xiàn)在這種多重“張力”的作用下,不同利益共同體為維系各自權益和爭奪資源,而或達成妥協(xié)或激烈角逐的斑斕畫卷。
第二、三章是關于住與行的日常生活史研究,但不是從物質文化或民俗研究的角度出發(fā),而是力求揭示其宗教文化內(nèi)涵。
第二章“居?。荷羁臻g和信仰空間的交涉”有意識地回避了面積、住房結構等物質生活層面以及相宅術的數(shù)術史研究,而把考察重點放在關于居住與人的命運的關聯(lián),為建造住宅進行選址時對水瀆的考慮,房屋布局與營建順序等宜忌,宅舍中的神鬼,入宅儀式與鎮(zhèn)宅術,居住空間與信仰、禮俗空間的轉換,等等。偏重于信仰和禮俗的社會史研究,而不是風水術自身的數(shù)術史考證。
第一節(jié)對于營造宜忌的分析表明陰陽宅和五姓說這兩大類占宅術的傳播,跨越了庶民和天子之間的鴻溝,顯示了民生宗教涵蓋所有社會階層的特性。所運用的《宅經(jīng)》雖然文辭俚俗,但是其背后仍有周易、陰陽等高深的學理作支撐,并非胡編亂造。民間知識分子的通俗文本與士大夫階層的高雅文本之間的千絲萬縷的聯(lián)系,表明兩者不是截然對立的。對于這種兆民共奉的信仰狀況,我們很難用“大傳統(tǒng)”與“小傳統(tǒng)”這樣簡單化的分析框架去解釋。
第二節(jié)是關于入宅和暖房禮俗的考察,深究其中的宗教意味。作者發(fā)現(xiàn),入宅儀式堪稱是中印文化的合璧:一部分來源于中國本土的陰陽占宅術和道教;另一部分則來源于密教,說得確切一些,是對密教壇儀的創(chuàng)造性模仿;還有一部分本身或許即是華夏文明和印度文明互動而產(chǎn)生的“化合物”。而暖房儀式,則上至皇親,下至庶民,乃至某些地方出家的僧人,唐五代都相當風行。僧人所用儀軌與俗人沒有什么分別,敦煌僧尼生活的世俗性又一次在此體現(xiàn)出來。
第三節(jié)宅中鬼神與鎮(zhèn)宅之術,就宅神信仰、伏龍、護宅與害人的各類神鬼諸問題進行了考辨,并對各種鎮(zhèn)宅術進行了解析,在一定程度上清理了中古時代鎮(zhèn)宅術的源流。
第四節(jié)是關于住宅禮儀功能的分析。指出在儀式舉行過程中,住宅從生活空間切換到禮儀空間,以在特定的位置完成相應的儀節(jié),作為尊卑等級的象征,從而構筑新的家庭倫理秩序。禮制民俗、性別意識與民生宗教,經(jīng)由住宅的符號性,顯示了空間的各種隱喻涵義。
第三章是討論敦煌文獻所見中古時代之出行信仰,不是考察交通方式和交通路線,而是努力探尋禁忌和信仰在行生活中的影響。諸如對出行占卜技術、時日及方位擇吉的討論,對行神信仰與出門儀式的勘察,對“往亡”與“歸忌”這兩個復雜的出行禁忌問題的重新檢討,以及保佑行路平安的法術,居家親屬為遠行者祈福的方式等。這些課題都是前人的研究甚少涉及的。
總之,本論文試圖通過一些根本的信仰把敦煌文書和其他出土文獻溝通起來,顯現(xiàn)敦煌民眾諸種宗教信仰雜處、互動和交融的絢麗多姿的真實圖景,希望不僅具體而微地豐富對唐宋之際敦煌社會的認識,加深對一個時代的思維方式和生活方式的理解,還能為深入發(fā)掘敦煌文獻在中國思想史與學術史上的價值,提供一些新的啟發(fā),擴張敦煌研究的廣度和深度,開拓敦煌學的新面向。
關鍵詞:唐宋??敦煌??民生宗教??社會史